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师函〔2025〕52号)精神和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及评审方案,经学院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6年1月5日评审通过,并经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审批同意,以下人员符合教师职称任职资格,现公示如下:
(一)教授资格人员:尤彩虹、王玉杰、申桂芳、李丰
(二)副教授资格人员:穆霞、田清华、闫莉莉
(三)讲师资格人员:夏鹏、马小丽、刘昕昕
(四)助教资格人员:薛凯予、梁吉钰、郭甜甜、付晨园、张莹芳
崔锦莹、袁鸣棋、王强强、冯茹、王璐、贾明蕾、张亚栋
如有异议,请向人才工作部反映。
电话:0357-3988825
公示时间:2026年1月13日—2026年1月19日
人才工作部
2026年1月12日